欢迎进入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小学!

用户名: 密码: 登录微信扫码

>>当前位置:首页>> 服务中心>>法制安全>>应急预案>>正文

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小学突发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0/7/8 10:04:26来源:江宁区晓庄实验小学阅读:1845次

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小学突发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认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车辆安全运行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安全事故防范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乘车学生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我校学生乘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长:任照平

副 组长:吴善虎  朱国庆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

(5)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6)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落实责任。

3、临时组建四个小组,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应急救护组

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员:现场及附近教师、安全督查员、年段主任、班主任、校医等等。

(1)赶到现场,配合医院抢救受伤人员,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引导学生疏散到安全区域,协助120排查受伤人员,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3)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并跟踪了解伤病情动态。

(4)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联络协调组

组长:德育主任 成员:安全督查员、法安办干事

(1)按照指挥领导小组的决定,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通报事故情况。

(2)做好学校内部的通信联络工作。

(3)根据情况需要,及时拨打120、110报警。

事故调查组

组长:教学副校长 成员:教务处人员

(1)配合交管部门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了解事故发生情况。

(2)配合交管部门采集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

善后处理组

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 成员:工会主席、总务主任

(1)做好医疗救治等支援配合工作。

(2)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做好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的服务工作。

4、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由下级成员代履行职责。

5、本着以人为本,救人为先的原则,联络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必须在协助应急救护组有序开展救护工作基础上再落实本组相关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是指接送学生车辆在行驶途中突发的交通事故。

四、危险分析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引发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五、信息报告

1、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18260006991

2、发生突发校车交通事故后,对造成学生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情况,立即认真核实,立即上报区教育教育局和街道,不得拖延。

六、应急处理程序

(一)响应分级

根据根据学校校车交通事故中学生伤亡严重程度,我校将事故分为二个等级,即一级应急响应和二级应急响应。

一级应急响应:出现一人及以上重伤或死亡

二级应急响应:出现一名及以上学生受轻伤

(二)响应程序

在发生突发校车交通事故后,应急领导组织机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全面组织救援工作。

1、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同时安排同乘学生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3、立即向教育局、街道报告(先口头后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

4、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参与调解。

(三)响应结束

七、后期处置

继续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参与调解。配合交管部门,通知家长或家属,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要依法调解安抚,处理好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

八、培训与演练

1、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紧急避险技能。

2、组织开展校车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九、责任与奖惩

1、对在处理突发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行动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处理突发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行动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的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小学

                                2018年9月

扫描二维码

返回顶上